依据《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办事处拟对龙岗街道市容巡查保安服务采购项目合同进行终止(解除),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龙岗街道市容巡查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LGCG2020162218
合同金额(万元):970万元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龙岗区保安服务公司(现变更为深圳市龙岗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合同终止(解除)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2022年7月28日,我街道办与深圳市龙岗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续签了“龙岗街道市容巡查保安服务采购项目”第三年度服务合同《龙岗街道市容巡查保安服务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服务期限自2022年8月1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止。
因区财政局将2023年度市容巡查服务项目的经费预算减半核定为485万元,导致合同主要条款发生重大变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有关违约责任条款第十条第一款“……因政策调整或预算裁减等原因造成甲方提出终止合同或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不构成违约责任”的约定,经双方协商一致,拟于2022年11月30日提前终止服务合同。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2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8日(公示时间 5 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岗路2号
联系电话:0755-84615818传真:0755-84615039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 77 号海关大厦西座 4 楼联系电话:0755-89552428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