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
顶部
当前位置: 首页 > 龙岗区龙岗街道办事处 > 信息公开 > 其他 > 通知公告

龙岗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运营项目合同变更前征求意见公示表

发布时间: 2022年11月22日 来源:龙岗街道办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依据《龙岗区民政局关于加快落实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整体打包新标准的督促函》有关规定,龙岗区龙岗街道办事处拟对龙岗区龙岗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工服务项目合同进行部分条款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龙岗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运营项目

龙岗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运营项目编号:LGCG2021166649(CLF0121SZ17ZC14)

合同金额(万元):3478000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原合同内容:

三、服务期限

包组一:自2022年3月9日至2023年3月8日。包组二:自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

九、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二)支付方式

1、资金拨付:购买服务经费由甲方支付给丙方,项目资金分四期拨付:

(1)第一期:协议签订生效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项目启动、运营费用;如丙方违反协议的规定需扣除相关费用的,则甲方在支付本期项目运营费用时先予扣除。

(2)第二期:在丙方运营本项目6个月后的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项目运营费用;如丙方违反协议的规定需扣除相关费用的,则甲方在支付本期项目运营费用时先予扣除。

(3)第三期:在丙方运营本项目9个月后的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项目运营费用;如丙方违反协议的规定需扣除相关费用的,则甲方在支付本期项目运营费用时先予扣除。

(4)第四期:在项目期满后,丙方参与甲方组织的成效考评并合格,甲方向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最后10%。如丙方违反协议的规定需扣除相关费用的,则甲方在支付本期项目运营费用时先予扣除。

变更合同内容:

三、服务期限

包组一:自2022年3月9日至2022年12月31日。包组二:自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九、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二)支付方式

1、资金拨付:购买服务经费由甲方支付给丙方,项目资金分四期拨付:

(1)第一期:协议签订生效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项目启动、运营费用;如丙方违反协议的规定需扣除相关费用的,则甲方在支付本期项目运营费用时先予扣除。

(2)第二期:在丙方运营本项目6个月后的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项目运营费用;如丙方违反协议的规定需扣除相关费用的,则甲方在支付本期项目运营费用时先予扣除。

(3)第三期:丙方服务运营费用分两次支付,2022年11月30日前,甲方向丙方支付包组一:286275.8元、包组二:232400元,作为项目运营费用;如丙方违反协议的规定需扣除相关费用的,则甲方在支付本期项目运营费用时先予扣除。

(4)第四期:合同到期前,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在一个月内付清剩余费用,即包组一:143137.9元、包组二:116200元。乙方须给甲方提供本公司开具的有效票据加盖财务章或发票专用章。

合同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市、区有关社会工作重要文件和政策出台,自2023年1月起,按新购买标准实施,现需要核减采购服务时间及付款方式等标的内容。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11月28日(公示时间 5 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地址:龙岗区龙岗街道龙岗路2号

联系电话:0755-84802224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