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
顶部
当前位置: 首页 > 龙岗区龙岗街道办事处 > 信息公开 > 其他 > 社区动态

街坊议事堂活动开讲啦!

发布时间: 2021年09月24日 来源:龙岗街道办公众号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近日,龙岗区司法局、龙岗区普法办主办、龙岗街道办事处协办的一场“接地气”的街坊议事堂活动开讲啦!

  本次活动是2021年龙岗区街坊议事堂活动的第一场,议题是“《民法典》中租房的那些事”。

QQ图片20210924173800.png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对相关租赁规定也作出了修改,现在租房也需遵守“新规”。

  这场街坊议事堂活动的参与人员包括辖区居民担任的街坊代表、社区网格中心及司法所代表担任的议事嘉宾、社区法律顾问及区法院法官组成的观察团及辖区群众。

  活动从探讨租房合同引出房屋租赁、业主方应履行的义务及承租方应遵守的条款等热点问题,对辖区群众进行一一解答。

QQ图片20210924173812.png

  街坊代表陈女士提出:房屋租赁期满,承租方不进行续租也不愿缴纳租金,直到押金扣完都不愿搬走,对此应如何处理?

  观察团的王希法官对此作出说明:首先提倡双方协商解决。其次根据《民法典》第733条规定,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如果租客拒不返还,出租人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第5条规定,求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

  街坊代表麦先生提出:房屋在出租期间房屋漏水,洗衣机坏了由谁负责维修?

  司法所法律工作者夏律师表示:在签订租房合同前,对房屋内的家私、家具进行检查,若已经损坏及时要求房东进行维修,避免后期产生不必要的矛盾,其次若有条件尽可能以文字的形式将房屋现状固定下来,以防发生纠纷可作为依据。根据《民法典》第712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观察团的周律师也表示:如果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适当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

QQ图片20210924173824.png

  在活动讨论过程中,街坊代表纷纷提出了许多房屋租赁相关的问题,在场的嘉宾依据《民法典》对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

  让群众当主角,打造“沉浸式”的普法体验活动,“街坊议事堂”已然成为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普法形式。学点租房的法律小知识,给自己减少一些不必要的麻烦,这样才能省心生活,现在附上一些防坑指南:

  租房建议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第一,看房前拒付押金。
  第二,验房要仔细,有损坏的地方都要写入合同中,现场查看房间的通风和采光。
  第三,一定要签合同,约定俗成。
  第四,检查房产证,房东的身份证,最好留复印件。
  第五,入住前,一定要记得拍照保存房屋入住前现状。

QQ图片20210924173837.png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