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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龙岗街道开出首张罚单

发布时间: 2022年07月19日 来源:读创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近日,针对金地龙城中央物业公司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的情况,龙岗区龙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并开出首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主体处罚单,罚款人民币2000元。

  据了解,龙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专项巡查时,发现金地龙城中央的生活垃圾投放点地面有垃圾散落,有明显异味等现象,执法人员立即进行拍照,调查取证并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过后,执法人员再次核查发现该物业公司逾期仍未整改,依法进行立案处罚,根据《条例》中的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有关规定,结合《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序号2第(一)项,处罚违法当事人人民币2000元整,当事人意识到自身错误并已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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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龙岗街道在各花园小区、城中村与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共开展主题宣传讲座6场,累计入户宣传11万户次,开展社区微课堂37次,物业培训22场,督导员培训6场。

  下一步,龙岗街道将继续严格按照《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保持高压态势、严管严罚、以罚促管、督导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落实,同时提高市民垃圾分类意识,让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中来,让城区变得更加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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