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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中小学校长职级首次认定三、四级 校长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 2018年08月17日 来源:龙岗区龙城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深圳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管理办法》(深人社规发﹝2016﹞2号)、《深圳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管理办法实施工作方案》(深人社发﹝2016﹞29号)和《关于深圳市中小学校长职级首次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深教﹝2018﹞40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本区中小学三级及以下正、副校长人员名单。经材料报送、审核,现对拟认定的中小学三、四级正、副校长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具体见附表)。

  公示时间为2018年8月17日至2018年8月27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认定人员职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龙岗区教育局反映。上班时间可来电:0755-89551913,89551907(区教育局人事科),也可采取书信形式直接投递龙岗区教育大厦一楼区教育局设置的“信访投诉箱”。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单位、地址和电话。联系人:余文洪、皇甫幼浩;地址:龙岗区清林中路213号教育综合大厦205室人事科。

  龙岗区教育局

  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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