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2019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发布时间: 2019年05月17日 来源:龙岗区委组织部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深圳市市外公务员转任暂行规定》及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有关规定,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我区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3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
  深圳市内、外各级机关(含中央和省直属机关的驻深单位)公务员具体范围及职位详见《深圳市龙岗区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年龄要求
  最高年龄为30周岁(198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以附件职位表为准);
  (二)学历学位要求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院校为国家“211工程”“985工程”“双一流”高校的优先,具体要求以附件职位表为准)。
  (三)其他要求
  1.现任正科级及以下职务(具体以职位表要求为准);
  2.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没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或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
  报名以中国邮政EMS邮寄材料方式进行。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截止至2019年6月4日(以邮局寄出邮戳时间为准)。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的《深圳市龙岗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任现职级文件(或任现职级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3.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及其他反映个人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的材料。
  邮寄报名后,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各选调单位指定邮箱(详见选调职位表附件1)。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选调单位将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原则上按照各职位拟选调人数与笔试人数不低于1:5的比例,从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毕业院校为国家“211工程”“985工程”“双一流”高校的优先)。通过资格初审者不足选调名额5倍的,选调单位视情况决定是否减少选调名额或取消该选调职位。
  4.邮寄地址:详见选调职位表(附件1)。
  (二)现场资格审查
  考试前,将组织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需携带以下资料:
  1.《深圳市龙岗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上述材料需验原件。
  经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考试通知书。
  (三)考试
  考试形式包括笔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分析理解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等。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选调单位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工作。考察时考察对象需提交《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意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现实表现鉴定及政审意见。
  (五)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由选调单位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安排在深圳或体检对象所在市级医院或三甲医院进行(由选调单位确定具体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所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六)确定选调人选
  综合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情况,选调单位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
  四、有关说明
  (一)资格条件时间均截止至2019年5月31日。
  (二)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由其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三)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且报考者现任职务职级不得低于所报考职位职级,如报考者现任职务职级高于所报考职位职级,则本人须书面承诺放弃原职级后方可报考,拟任人选的职务职级以选调职位表为准。跨职类报考者需符合我市跨职类转任相关规定。
  (四)报考人员职务层次的取得与国家法规、政策不符的,不得参与本次选调。
  (五)如有需要,获选调的公务员可按深圳市人才安居政策规定申请人才住房。
  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2.深圳市龙岗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3.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
  4.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组织部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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