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科技创新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0年01月29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龙岗区科技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按照省、市、区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对我局2009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的数据进行统计和总结,认真查找问题和不足,采取切实有效的改进措施,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上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局人秘科联系(联系电话:28948838;电子邮箱:kcj@longgang.gov.cn)。

  一、概述

  (一)建立政务公开的工作领导小组和督察小组。成立以人秘科为主要责任科室的政务公开工作小组,专人负责,分工明确。成立以陈广文局长为组长,马玉奇副调研员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督察小组,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和指导。

  (二)认真编制《指南》和《目录》并公布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上。为了方便公众获取我局的政府信息,《指南》对公开的信息内容、获取方式、工作机构作出明文的规定。《目录》包括机构职能、规章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依申请公开等七大方面的内容作出详细的公开。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为妥善处理好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我局制定了《龙岗区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龙岗区科技局定密责任人制度》等,对将进入公开程序的各类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和发布的协调工作,由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人秘科具体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以局领导签发件为准,龙岗政府在线网站首发。以我局名义制发的公文、局领导讲话和政务活动、工作动态、各类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严格遵守信息发布秩序,维护我局政府信息的严肃性、一致性。

  (五)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工作。为了使全局的员工重视和配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在局务会上对全局主要领导干部开展培训活动,并在各科室和事业单位开展相关学习活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梳理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7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分为:机构职能信息类、科技的政策法规类、政务工作动态类、科技新闻类、通知公告类和其他类别。据统计,截止至2009年12月31日,共公开机构职能相关信息13条、工作动态23条、市内要闻9条、市内公告4条、区内公告9条、责任目标白皮书1条、政策法规62条、科技立项相关文件下载64条、科技新闻53条、通知公告48条。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局以高效、快捷、便民为原则,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通过龙岗在线、龙岗科技信息网、区行政监察系统、深圳侨报、信息公告栏、监督电话、宣传资料等形式,按照我区信息公开目录的要求,全面、真实地把企业和群众关注的科技工作热点问题进行及时的公开。在网站上公开投诉及咨询的方式,并在龙岗科技信息网站上接受在线咨询,对群众咨询事项及要求公开的信息及时处理并将结果向群众反馈,2009年接受在线咨询近5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单位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条,主要是网上接受申请,主要联系申请人,依申请内容进行公开政府信息,涉及到中介机构的引进和新产品开发资助等方面。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方向

  (一)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记录工作还不够抓紧。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各种制度的执行力度,完善档案管理,进一步把政务公开的记录工作进一步落实。

  (二)政务公开宣传培训形式还不够丰富。我们将动员全局上下,开展更多有声有色的政务公开的宣传培训,让全局上下树立正确的政务公开价值观。

  (三)单位动态信息的更新有时不够及时。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及时对内容进行更新与维护。做到早安排、早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力争政务公开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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