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实施“深龙英才计划”的细则》(深龙人才通〔2018〕6号)有关规定,我局对深圳华创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刘东等3人认定的深龙英才称号予以撤销,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相关人员信息通报如下:
序号
姓名
引进单位
原深龙英才认定类别
1
刘东
深圳华创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B
2
白鹏利
D
3
刘苏珍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