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龙岗区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试行办法》相关规定,经专家现场考察评审,12家单位符合相关认定标准。现对拟认定的12家区级科普教育基地进行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手写签名),我局将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拟认定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业务咨询科室(龙岗区科学技术协会):28902931
投诉处理科室: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办公室
投诉电话:28948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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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科学技术协会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