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公开采购第二十五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龙岗区展馆设计制作及展位服务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年09月28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第二十五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高交会”)拟于2023年11月15—19日在深圳举行(具体时间以大会管理单位的通知为准),龙岗区将组团参展。为高标准做好本次高交会参展工作,特邀具有资质的展览公司负责龙岗区展馆的设计、搭建及撤展等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采购相关服务,有关通知如下:

  一、采购服务内容

  (一)基本情况

  1.服务内容:第二十五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龙岗区展馆设计及整体搭建工作。

  2.采购单位: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3.展位基本情况:龙岗区展位位于深圳市会展中心1号馆,面积204平方米(17*12㎡,正面17米宽)。

  4.时间安排:2022年11月10日至14日完成展位装修,11月15日至19日展期维护,11月19日16:00开始撤展(具体时间安排以大会管理单位的要求为准)。

  (二)设计及布展要求

  龙岗展区展位设计应体现以下几方面:

  1.充分利用先进科技成果,加强展演,整体突出科技感,通过声、光、电多媒体、展板和实物等元素进行展示。

  2.色彩丰富,造型独特,能给观众留下深刻印象。

  3.展区设计使用的材料应经济环保,倡导绿色环保理念。

  4.充分利用场馆面积,重点介绍区内营商环境和科技创新氛围,重点展示区内“专精特新”企业项目成果,重点推介“专精特新”企业的产品与技术。

  5.至少设置1个约13平方米(拟为长4.8m*高2.7m)的全彩高清LED电视墙作为展区主展示屏(电视墙由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协调提供)。公共区域要便于参展企业与客户洽谈,现场派发有关宣传资料,开展相关咨询、招商活动。

  6.提供至少18-20家企业或单位的独立展示空间。

  二、投标单位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件。

  2.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开展项目所需服务活动的资质。

  3.应具备展览工程展位设计及施工资格。

  4.应具有承接大型展会布展服务项目的经验。

  (二)服务要求

  1.根据本届高交会主题及龙岗区参展要求,在展示内容上要结合龙岗区展位面积、拟重点展示的内容等要求进行设计、布展,有关设备、材料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关于产品质量的法律规章、规定的要求。

  2.需利用高科技手段及科技化的展示元素,体现整体科技感,提高互动性,并在设计方案中明确介绍。

  3.积极联系、对接项目服务涉及的相关单位、企业。

  4.根据采购单位要求提前策划,确定龙岗区展位设计方案,服务单位必须保质保量,按照采购单位确认的效果图及施工图按时完成施工。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服务单位负全部责任。

  5.具备承担布展、撤展期间安全主体责任的能力。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及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伍,熟悉并遵守深圳会展中心对于布展、撤展、施工、安全、消防等各项管理规定(如用电、消防、高空作业、展位结构等均需符合要求及规范),布展、撤展服务期间确保零事故。如因违规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服务单位负全责。

  6.有固定的从事展览工程业务的人员,必须确保足够的人力、物力,根据展会组委会及采购单位要求按照设计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布展、撤展工作,并自觉服从展会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

  7.展会期间,服务单位应安排专职工作人员,随时对展位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完善、维护。

  8.会展结束后,服务单位负责展位拆卸、清理等工作。

  三、投标文件要求及资料清单

  (一)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申报时间等。

  (二)投标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三)设计方案(报价单位最多提供2套设计方案),包括展馆设计效果图及依据此方案的工程量报价明细清单,本项目的报价以人民币计算,整体报价不超过40万元人民币。报价明细文件包括:投标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投标经办人姓名及其联系方式、每项单价、合计金额(含税)等内容。

  (四)投标单位背景、资质证明、项目经验、荣誉等证明文件。

  (五)拟执行该项目服务的相关方案。

  四、评选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经相关会议审定后,最终确定服务单位。

  五、投标文件递交

  (一)请各投标单位按上述报价文件资料要求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建议胶装),于10月13日(星期五)18:00前,将1份纸质件(加盖公章)并附电子版光盘或U盘(全部扫描成1个PDF文件)报送至:深圳市龙岗区清林路海关大厦西座721室,逾期概不受理。

  (二)如有疑问或不明之处,请致电有关业务科室。联系人:丘先生、万女士,联系电话:0755-28938002。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投标单位不得存在围标、串标、提交虚假材料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本次投标资格。

  (二)确定服务单位后,相关细节问题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设计方案如未采纳,不予补偿且不退回。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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