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范围:经核准符合条件的区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扶持标准:对新认定的区级创新平台(依托单位为事业单位的,非财政资金购置的仪器、设备及软件原值须占比50%以上),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补助。
审核方式:核准制。以区科技创新局发布的认定名单、平台仪器设备(含软件)资金来源相关证明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