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2013年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4年12月31日 来源: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龙岗区顺利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2013年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成为全市唯一连续16年荣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的行政区。主要做到“四个注重”:(一)注重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做到科技优先。深入实施“科技引领,创新驱动”战略,政府资金资源优先向科技创新领域倾斜,制定了涵盖了高新技术产业化、公共平台建设、技术创新、产学研合作等10多个专项的科技创新扶持政策体系。近10年,区财政投入的科技发展资金累计达到8.83亿元,带动社会研发投入超千亿元;高新技术产品年产值从不足800亿元跃升到2907亿元。(二)注重统筹科技产业布局,做到规划先行。以产业转型升级为抓手,充分利用产业空间优势,在抢抓创新资源战略梯度转移机遇的同时,深入分析区内各街道资源分布情况,按照“资源优配,错位发展”的原则统筹科技产业布局,规划建设26个总建筑面积超过1200万平方米的科技创新园,已有18个投入使用,提供产业用房592万平方米,入驻企业1691家。(三)注重借助市场撬动发展,做到需求导向。在积极撮合产学研合作和鼓励创新创造的同时,注重强化企业和科研院所的市场化理念,始终把需求导向贯穿到创新、研发、生产的各个环节,确保科技创新与市场需求无缝衔接。近10年,龙岗区发明专利申请量累计49328件,约占专利申请量53%,发明专利授权量累计22840件,约占专利授权量50%,凸显了科技创新的有效性和市场化水平。(四)注重汇聚创新源动力,做到人才为本。不断完善人才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的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让科技创新成为“有源之流”,持续快速发展。出台了60多条优惠政策,每年投入5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人才工作,对创业创新型人才(团队)来龙岗发展最高给予500万元的无偿资助;改善各类人才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以成果奖励、政府补贴等措施激励人才,在子女入学、家属就业等方面关心人才,特别是推出人才安居工程,未来2年将继续推出2.5万套人才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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