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深圳国际低碳城吉桥路 | 项目编号: | 44030720180628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
招标项目名称: | 深圳国际低碳城吉桥路市政工程标底复核 | 招标项目编号: | 440307201806280002 |
工程类型: | 咨询服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交易地点: | 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龙岗分中心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9年06月25日14:00时 | 定标会时间: | 2019年06月26日14:00时 |
备注 : | 该工程总投资超过5000万元,因此造价咨询组中资质为乙级四家单位的序号,第十五 :深圳市深龙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十八: 深圳市龙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二十六: 深圳市建安业预结算有限公司、第三十: 深圳市伟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序号第四:深圳市华夏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共五家单位不适合承接本项复核业务,不参与本次抽签 。 |
建设单位: | 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署 | 经办人: | 郭思漫 |
办公电话: | 89551206 |
标段编号: | 440307201806280002001 | ||
标段名称: | 深圳国际低碳城-吉桥路市政工程标底复核(小型工程) | ||
计划总投资(万元): | 15520 | 服务费收费基准价(万元): | 44.0768 |
合同价(万元): | 44.0768 | 合同价下浮百分比(%): | 20.0 |
中标工期(天): | 365 | 资金来源: | 政府:100.0% |
计划开工日期: | 2019-07-01 | 计划竣工日期: | 2020-07-01 |
工程概况: | 吉桥路位于深圳国际低碳城启动区的西北侧,是国际低碳城衔接坪地街遒中心区域、外环高速公路、惠州新圩的南北向主要出入通道,现状为双向二车道。本次项目道路全长2.16km,采用城市主干道标准,计算行车速度50km/h,双向6车道,单侧机动车道宽11.5m,K0+000~K1+280道路红线为40m,K1+280~ K2+160道路红线为25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岩土工程、交通工程、管线迁改工程及绿化工程。目前前期计划已经下达、选址意见书已经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获批,经批复的投资估算15520万元,估算建安费12923.39万元(不含绿化工程)。 | ||
本次招标内容: | 对该项目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完成的标底文件进行复核。 | ||
结算原则: | 根据粤价函【2011】742号文,以标底复核价为计费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 法计算,其中85%为固定合同金额,15%为根据项目履约评价情况进行调整的浮动合同金额,最终结算价低于100万元。最终以政府审计部门审定价为准。 | ||
工程地址: | 坪地街道 | ||
预选库组别要求: | 本工程采用龙岗区小型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承包商预选库组别要求:【服务类工程造价咨询组】 | ||
拟采用定标方法: | 招标人在龙岗区小型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服务类工程造价咨询组】 抽签定标法确定中标人。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合格的投标人: |
1、受龙岗区小型建设工程抽签轮空制的限制,被暂停年度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报名资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2、未存在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3、未存在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挂靠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4、未存在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5、未存在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未改正的; 6、其他:该工程总投资超过5000万元,因此造价咨询组中资质为乙级四家单位的序号,第十五 :深圳市深龙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十八: 深圳市龙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二十六: 深圳市建安业预结算有限公司、第三十: 深圳市伟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序号第四:深圳市华夏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共五家单位不适合承接本项复核业务,不参与本次抽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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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关要求: |
1、本工程招标公告期间,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若需放弃参与资格的,应在招标公告结束前书面传真告知招标人; 2、招标人抽签定标时,投标人可前往抽签定标地点参与监督抽签过程,未前往的视同认可抽签结果,投标人不得因此提出异议;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除按有关规定取消中标资格外,将视情节严重,暂停其参加投标资格直至清出龙岗区小型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名录; |
1、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建设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
招标公告内容的投诉时限按如下规定执行:
(1)采用资格预审或投标报名方式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采用资格后审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
(1)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深圳金建数字证书以及投标企业的投标员指纹登记,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zjj.sz.gov.cn/jsjy)“办事指南”中《建设单位(业主)、货物设备供应商及设备安装企业、监理企业(水运工程类、公路类、地质灾害治理类)、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企业信息登记、投标员指纹登记办事指南》。联合体投标人,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联合体主体方须办理深圳金建数字证书以及联合体投标员指纹登记。
(2)办理电子招投标服务,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zjj.sz.gov.cn/jsjy)“办事指南”中《电子招投标服务申请办理指南》。
4、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环节;不组织招标会;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可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下载,招标文件工本费在截标后向投标人收取;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统一答疑,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下载。
5、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7、投标人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若由投标员递交的,刷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在更换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前,原企业信息卡仍可使用),同时验证投标员指纹;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本人递交的,刷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在更换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前,原企业信息卡仍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