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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园路(康贤路—山子下路)

发布时间: 2023年03月16日 来源: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康园路(康贤路—山子下路)

  项目编号:2211-440307-04-01-474634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康园路(康贤路—山子下路)设计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2211-440307-04-01-474634001

  工程类型:设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康园路(康贤路—山子下路)设计招标;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3-16 09:00至2023-04-07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3-28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4-02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署

  经办人:杨晶

  办公电话:15526847538

  传真:

  手机号码:15526847538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龙岗区中心城清林路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1

  标段编号:2211-440307-04-01-474634001001

  标段名称:康园路(康贤路—山子下路)设计招标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4-07 18:00

  招标部分估价:253.58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绿化工程(如需)、岩土设计、结构工程、电力迁改、通信迁改、管线改迁与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燃气、给排水等管线改迁等)、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电信及照明工程、燃气工程、交通设施、交通疏解、交通监控、BIM设计、概算编制、竣工图编制、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节能措施和其他附属工程及后续服务。资质设置依据2002年修订本《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及相关资料,结合项目规模,项目为城市次干道,桥梁单跨小于40米、总长小于100米,故设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甲级资质。

  招标范围:市政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概算编制;

  竣工图编制;

  其他: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绿化工程(如需)、岩土设计、结构工程、电力迁改、通信迁改、管线改迁与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燃气、给排水等管线改迁等)、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电信及照明工程、燃气工程、交通设施、交通疏解、交通监控、BIM设计、概算编制、竣工图编制、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节能措施和其他附属工程及后续服务。

  主要投标成果:无

  计划总投资:9961.13万元

  工程地址:龙岗区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家数最多允许2家,牵头单位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周期:无

  投标补偿:无

  投标保证金:0万元

  项目概况:康园路起点接现状康贤路,沿线与康河路、大万路相交,终点接现状山子下路,道路呈南北走向。道路全长523.202m,红线宽30m,双向4车道,规划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为40km/h。总投资约9961.1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8303.5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19.68万元,预备费737.86万元。

  企业资质要求:

  无

  其他资质: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甲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资质均要求为道路与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资质。

  业绩要求:无

  其他:无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无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

  附件信息:无

  重要提示: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2、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否则投标将不予受理:

  (1)参加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工程的企业必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境外企业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流程如下: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我要登录网上投标系统→我要登记;

  (2)办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建设工程数字证书办事指南》;

  (3)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7、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8、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9、资格预审项目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jylc3)。

  10、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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