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局部门预算草案

发布时间: 2017年02月17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龙岗区建筑工务局是区政府负责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贯彻执行建设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提出相关建设技术标准。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的房建、市政、水务、地质灾害治理等项目组织实施。组织或配合办理计划立项、规划选址、土地使用、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对项目实施跟踪、检查、监督和管理,完成质量、工期、投资、环保、节能和安全等控制目标。竣工验收、结算审计、资料归档,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人员编制、交通工具情况

  纳入区建筑工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为区建筑工务局共1个单位。区建筑工务局总编制数134人,实有人数112人;离退休5人,聘员员额50人,实有聘员50人。区建筑工务局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

  三、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完成深圳东部中心建设这一宏伟目标,我局经过深入调研、集思广益、科学论证,制定了局2017年工作计划,初步确定2017年的总体工作目标为完成投资额 25亿元,力争完成30亿元。全局统一思想、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奋勇担当、严守底线、真抓实干。以“四个着眼”抓好工作。(一)着眼于谋大事、抓大事、干大事,强力推进局“1号工程”、重大民生项目、市区考核督办项目。(二)着眼于东部中心建设,全面提升政府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三)着眼于改革创新,继续坚持精准发力、确保精准落地,把完善招投标管理机制和项目快速推动机制改革工作落到实处。(四)着眼于打造一支干事创业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持续用力抓好作风和执行力建设。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2017年区建筑工务局部门预算收入205339万元(详见表二),比2016年增加200347万元,增加4013.4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财政补助收入)20533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695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35800万元)。

  (二)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2017年区建筑工务局部门预算支出205339万元(详见表三),比2016年增加200347万元,增加4013.45%。包括:基本支出350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85万元、基本公用支出7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3万元;项目支出201830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加主要原因说明:2017年度基本建设资金首次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区建筑工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169539万元(详见表五),包括:基本支出350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85万元、基本公用支出7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3万元;项目支出166030万元。按支出预算的功能分类,区建筑工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支出1560万元,占0.92%,比2016年增加1560万元(2017年基建项目首次纳入部门预算)。

  (二)教育支出13310万元,占7.85%,比2016年增加13310万元(2017年基建项目首次纳入部门预算)。

  (三)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30万元,占0.37%,比2016年增加630万元(2017年基建项目首次纳入部门预算)。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万元,占0.16%,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65万元,比2016年增加13万元,增长25.20%;社会福利200万元,比2016年增加200万元(2017年基建项目首次纳入部门预算)。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870万元,占27.06%,比2016年增加45870万元(2017年基建项目首次纳入部门预算)。

  (六)城乡社区支出29013万元,占17.11%,其中:城乡社区管理事务4033万元,比2016年减少577万元,减少12.52%;城乡社区公共设施24980万元,比2016年增加24980万元(2017年基建项目首次纳入部门预算)。

  (七)农林水支出51520万元,占30.39%,比2016年增加51520万元(2017年基建项目首次纳入部门预算)。

  (八)交通运输支出24120万元,占14.23%,比2016年增加24120万元(2017年基建项目首次纳入部门预算)。

  (九)住房保障支出1551万元,占0.91%,其中:住房改革支出331万元,比2016年增加1万元,增长0.32%;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220万元,比2016年增加1220万元(2017年基建项目首次纳入部门预算)。

  (十)其他支出1700万元,占1%,比2016年增加1700万元(2017年基建项目首次纳入部门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区建筑工务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35800万元(详见表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5800万元。按支出预算的功能分类,区建筑工务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用于城乡社区支出35800万元,占100%,比2016年增加35800万元(2017年基建项目首次纳入部门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区建筑工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31.60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增加8.20万元(详见表八)。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6年持平。主要开支情况及经费增减原因说明: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由区财政统一预留和调配,因此各单位2017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

  (二)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数1万元,与2016年持平。主要开支方向及经费增减原因说明:严格坚持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主要用于相关部门来深交流学习、专题研讨、检查指导工作的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30.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30.6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8.20万元。主要开支情况及经费增减原因说明:增加原因主要是,2016年根据深圳市龙岗区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我局保留车辆由4辆增加至6辆。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7年区建筑工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8万元(详见表九)。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7年区建筑工务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72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3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支出。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使用的上级财政补助经费和历年政府采购结转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4.医疗卫生: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5.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及印刷费等)。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及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及印刷费等。

  附件:2017年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局预算(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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