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施工、监理单位:
为贯彻落实区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劳资纠纷预防调解工作的意见》(深龙发〔2014〕4号)文件要求,全面加强劳资纠纷预防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其在促进劳资和谐与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决定对我局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的劳资矛盾隐患情况进行梳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参建单位要全面开展群体性劳资纠纷风险评估工作,落实隐患稳控责任;
二、对工人欠薪情况进行统计,存在欠薪情况的请注明原因;
三、对材料供应商欠款情况进行统计,存在欠款情况的请注明原因;
四、对检查发现的劳资矛盾隐患必须填报《各项目劳资矛盾隐患统计表》;如无劳资矛盾,也需填报此表;监理对填报情况进行督促、审核。请于6月10前将该表报我局项目工程师并抄送我局技术管理科备案。
五、请各参建单位以和谐劳动关系为基础,进一步促进我局建设项目顺利开展。
特此通知。
附件:13号 区建筑工务局关于加强劳资矛盾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各施工、监理单位)(冉瑛子)
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局
201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