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建筑工务局:通过奖惩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发布时间: 2008年03月24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在“扫雷行动”中,龙岗区建筑工务局建立长效机制,将在施工合同中增加专项条款,对不及时整改安全隐患或出现安全事故的单位扣除一定比例的工程款,对无安全隐患并未出现安全事故的单位给予一定的奖励。

  自龙岗区开展“扫雷行动”以来,龙岗区建筑工务局成立了“扫雷”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市政组、房建组、待建项目用地及水务组等3个检查小组,对政府工程建设展开拉网式检查。此次排查包括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农民工权益保障三个方面,重点查处泥头车管理,基坑、挡墙、排洪沟、水塘、高边坡、临时用电等重大危险源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意外伤害保险办理、食堂卫生等。

  在第一阶段12个在建市政项目的检查中发现5处安全隐患:隧道施工无通风设施,材料堆放杂乱,乱搭临时施工用电线路,高边坡、深基坑施工未标明警示牌等。检查小组发现安全隐患后,及时向监理单位发出整改函。龙岗区建筑工务局有关领导表示,安全隐患不排除,决不收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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