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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建筑工务局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流程

发布时间: 2016年03月25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1、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图、设计变更等绘制竣工图并签字加盖施工单位竣工图章。

  2、竣工图经监理、设计单位审核并签字盖章后,施工单位报送施工管理科审核。

  3、施工管理科应严格审查竣工图与现场是否相符,经审核后,施工管理现场工程师在竣工图上签字确认。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施工单位根据竣工图按《龙岗区建筑工务局竣工结算报表》编制结算书并报送施工管理科结算书原件一式四份及相关资料原件一套,提交资料清单详见《龙岗区建筑工务局建筑安装工程费结算资料交接单》。

  5、施工管理科接到施工单位的结算书后,委托监理单位对结算书进行审核,监理单位应根据施工管理科审核确认的竣工图、施工招标文件、合同、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开竣工报告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监理单位审核的重点是:施工单位是否在合同工期内完成相应的工程量、对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包括工期和费用)确认、对合同内外的工程量进行审核等。

  6、监理单位应在30天内审核完毕,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经审核后,监理单位在结算书上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施工管理科。

  7、接到竣工资料后,施工管理科对竣工结算资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进行复核,对合同内外工程量、工期及相关问题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8、施工管理科审核后,填制《造价编制(审核)联系单》报送合同管理科审核。

  9、合同管理科对竣工结算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复核,若资料不齐全,由施工管理科通知施工单位补齐。

  10、在竣工资料齐全、准确的情况下,合同管理科委托造价咨询单位对结算进行审核,审核初稿应在30天内完成。造价咨询单位应全面详细审核:严格审查工程量、材料价差、定额套用、设计变更单价的确定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工程量是否按设计图完成、工期是否按合同约定如期完成、各项索赔费用能否纳入结算范围等。尤其是要严格审查设计变更,应对比竣工图与施工图,核对招标范围内工程的完成情况,重点计算因设计变更减少或取消部分,以防施工单位只计算设计变更增加部分,而不计算设计变更减少部分。

  11、造价咨询单位在进行工程竣工结算时,必须到工地现场核对,使工程结算确切、合理,与审计部门审核误差应控制在5%以内。

  12、合同管理科和施工管理科应对审核初稿进行复核,应在10个工作日内复核完毕。结算审核初稿编制完成后,合同管理科填制工作便笺报送施工管理科复核。

  13、施工管理科对初稿复核后,发放给施工单位核对。若施工单位对结算审核书有争议,施工单位可将书面意见送至施工管理科汇集。对有争议事项,由合同管理科组织项目协调组、造价咨询单位、施工单位召开会议进行讨论确定。施工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意见,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施工单位无异议,合同管理科直接出正式稿并报送审计部门审计。

  14、施工单位复核无异议,并在《建设工程结算核对确认表》上签字盖章加以确认后,施工管理科在工作便笺的回馈意见栏中签字并移交合同管理科,合同管理科将复核意见反馈造价咨询单位进行修改。

  15、合同管理科填制《建设工程造价成果会签表》,工作便笺作为《建设工程造价成果会签表》的附件,并报局领导审批。

  16、局领导审批后,合同管理科通知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结算审核书及《建设工程结算核对确认表》,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结算核对确认表》上签字盖章加以确认。

  17、合同管理科汇总整理结算资料,并报送审计部门决算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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