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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2023年下半年赴西安、长春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1-27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2023年11月17日发布的《深圳市龙岗区2023年下半年赴西安、长春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的相关要求,现将赴西安、长春的具体招聘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报名

  未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可在相应考点现场资格审核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报名(需在当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补报,报名网址:http://www.szkscp.com.cn)和现场资格审核。

  二、现场资格审核及综合能力测评

  (一)时间

  2023年12月2日(星期六)8:30-17:00。

  (二)地点

  西安考点:吉源国际酒店(西北大学新校区正对面)2楼金色长安厅(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555号)。

  长春考点:安华假日宴会中心一楼锦绣中华厅(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净月大街3066号)。

  (三)其他有关说明

  1.须考生本人参加。未按规定参加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通过线上资格初核的人员需携身份证及报名所需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相应考点现场资格审核。线上资格初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到考点现场申请现场资格复核,并以现场资格复核结果为准。

  3.为提高资格审核工作效率,请各位考生参照《深圳市龙岗区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核材料整理自查清单》(见附件)提前做好准备,并复印好相关材料。

  特别说明:资格审核现场需提供资格审核材料整理自查清单,资格审核材料整理自查清单仅作为提供材料的参考目录便于现场审核,具体需要提供的材料请各位考生务必认真按照《深圳市龙岗区2023年下半年赴西安、长春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及岗位要求提供。

  4.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将使用考生在本次招聘的报名系统中提交的电话号码联系考生。考生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将进入综合能力测评环节。

  6.入围专业能力笔试人选名单及有关事宜将于12月3日15时后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公布。

  三、专业能力笔试

  (一)时间:12月4日上午9:30-10:30(暂定,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公告为准)。

  (二)考生需携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答题用具进入考场,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12月5日-6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二)面试形式:综合测试与结构化面试。

  (三)面试成绩合格线: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五、其他说明

  (一)必要时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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