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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民办学校校舍安全整治工程及厕所改造工程结算审核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1-12-15 来源:龙岗区教育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一、项目概况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组织开展三联储运学校校舍安全整治工程结算审核及华龙学校等5所民办学校厕所改造工程结算审核工作。

  二、预算控制金额

  人民币5万元(所报价格超过预算控制金额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定标方法

  当符合性审核合格供应商达三家或三家以上时,由区教育局评标小组以票决方式确定预中标供应商。当符合性审核合格供应商为两家时,采取竞价的方式确定预中标供应商。当符合性审核合格供应商少于两家时,该项目作流标处理。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签署《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即可);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实行回避制度。不接受由学校聘请的已对三联储运学校校舍安全整治工程结算审核及华龙学校等5所民办学校厕所改造工程进行了结算审核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的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五、付款方式

  按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

  六、应提交的材料要求

  特别说明:应标公司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一式五份。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应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提交投标文件时现场提供);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证书证明文件复印件;

  3.《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按模板);

  4.公司报价函;

  5.公司简要介绍;

  6.本项目服务方案,包括项目负责人及审核人员信息、资质及相关经验,具体工作安排等内容;

  7.公司近三年建设工程同类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其他证明中标的材料、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发票复印件,提供5个或以上);

  8.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投标材料。

  七、具体工作流程

  1.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须在2021年12月20日下午18:00前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应标人身份证的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gjyjsjb@lg.gov.cn进行报名投标。投标人未在截止时间投标的(以收件方邮箱显示的时间为准),其投标无效。

  2.2021年12月21日10:00之前,应标公司到龙岗区教育局四楼422会议室提交投标文件(一式五份),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

  3.2021年12月21日10:00,区教育局评标小组在龙岗区教育局422会议室开标,投标人必须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特别提醒:由公司法人代表参加应标的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现场验原件),由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应标的须交身份证复印件(现场验原件)和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4.通过龙岗政府在线龙岗区教育局“阳光采购”栏目对采购结果进行公示,确定最终中标公司及中标价格。

  八、项目需求

  1.审计学校及工程送审结算价

序号

学校名称

工程项目

工程结算价(万元)

1

三联储运学校

校舍安全整治工程

245

2

华龙学校

厕所改造工程

139.53

3

德龙学校

厕所改造工程

158.11

4

安康学校

厕所改造工程

198.44

5

启英学校

厕所改造工程

108.58

6

沙湾实验学校

厕所改造工程

220.02

合计

1069.68

  2.审计内容

  (1)对三联储运学校校舍安全整治工程进行结算审核,工程送审结算价245万元。

  (2)对华龙学校等5家民办学校厕所改造工程进行结算审核,工程送审结算价合计824.68万元。

  3.工作时间要求

  本项目要求在2022年2月底前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并达到验收要求。本次审计工作共有三个重要阶段:

  (1)材料初审阶段,3个工作日:由中标供应商接收建设单位的工程项目相关资料。

  (2)现场审计及复核阶段,15个工作日:由中标供应商前往建设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同时对于建设单位有异议的地方及时复核。

  (3)工程结算审核报告编制,5个工作日:中标供应商根据现场核查的情况编制结算审核报告。

  4.验收要求:中标供应商出具每个项目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一式四份,包含编制说明、现场核查表、工程结算审核确认表等)。

  5.中标单位需保障项目的效率和质量,当中标单位提供的项目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招标单位可要求中标单位无条件修改,直至满足要求。

  6.中标单位需到每一个建设工程现场核查,客观、真实、公正地审核每个工程项目的造价,出具工程结算现场核查记录表、工程造价结算审核报告。

  7.中标单位审核过程中如遇问题,应及时、主动与委托方沟通协调,并汇总情况提出建议;同时,需接受和配合委托方开展对审计质量的监督与评价。如发生违规违约的投诉,应配合委托方的调查和处理。

  8.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

  ①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为中标供应商的工程造价审核工作提供其所要求的全部工程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②为中标供应商委派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

  ③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工程造价结算审核报告和档案资料等。

  ④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适当调整委派人员。

  ⑤如中标方未经采购人允许对外泄露相关资料,造成不良影响,采购方有权向中标供应商追索经济赔偿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中标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

  ①中标供应商保证在开展造价审核业务时,应当严格遵守《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和采购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按照采购单位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容和程序实施造价审核。

  ②中标供应商审核人员在审核工程项目时,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并保持严谨、稳健、负责的职业态度。在执行审核任务时,应真实反映审核过程、审核结果,客观评价审核事项,审核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采购单位汇报;接受采购单位的业务监督。

  ③中标供应商在审核期间,应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如因中标供应商原因导致审核结果有严重错误或审核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现象(如审核人员从事与审核身份不符的行为,如泄密、交易、越权等),采购单位有权中止对中标方的项目委托并追究相应责任。

  ④中标单位须保障项目的效率和质量,当中标单位提供的项目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招标单位可要求中标单位无条件修改,直至满足要求。

  ⑤该项目审核人员必须是中标方供职人员,中标方如实提供审核人员专业水平状况,并保证审核人员的工作水准,若审核人员无法胜任工作,须按采购方要求更换人员。

  ⑥该项目审核人员应遵守审计署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遵守职业道德和需方规定的纪律;服务期间不得以采购方名义从事与工程造价审核工作无关的活动;在审核过程中切实履行审计回避制度;对审核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采购方或被审计单位书面同意,中标方及审核人员不得将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否则,中标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与后果,若因此给采购方造成损失的,中标方应予以全部赔偿。

  ⑦工程项目审核结束后,中标方要如数归还被审单位的工程资料,并及时整理相关档案资料。

  ⑧中标方不得将此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方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供应商赔偿相应损失。

  9.违约责任

  (1)中标供应商未按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要求的,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协议。

  (2)中标供应商审计人员应严守职业道德,如因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造成审核结果严重失实或发生其他重大过失、违约等情况,一经发现,采购单位有权取消中标供应商承接本项目的资格,并追究中标供应商的责任。

  九、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龙岗区教育局龚老师

  联系方式:0755-89551952

龙岗区教育局

2021年12月15日

  附件:1.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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