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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教育局2018年新建学校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招标方案

发布时间: 2018-03-02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龙岗区教育局2018年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招标方案  

  一、项目概况

  20189月龙岗区新开办5所学校,每所学校将开展电教平台、“三网”系统、电脑室、办公电脑(含笔记本电脑)、空调等信息化项目建设,项目预算金额约1800万元;同时区教育局相继组织开展学校考场设备(语音室)等项目招标,项目金额约200万元。为确保项目严格按合同和相关技术规范实施并依期投入使用,拟聘请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公司负责以区教育局为采购主体的信息化项目的监理工作。

  二、预算控制金额

  1.监理费用预算控制金额为所监理项目预算金额的1.2%。按本项目监理的项目预算总金额约2000万元(最终以实际所监理的项目预算金额为准)计算,预算控制金额约24万元。

  2.公司报价方式为所监理项目预算金额的百分比(供应商报价超过1.2%作无效应标处理)。

  三、定标方法

  1.当符合性审核合格供应商达三家或三家以上时,由定标委员会以票决方式确定预中标供应商。

  2.当符合性审核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则开标现场直接转为竞争性谈判产生预中标公司(即进行二次报价,投标书报价作为第一次报价)。二次报价如出现两家公司报价相同,则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预中标供应商。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信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40%监理费的支付手续,(此次付款按所监理项目预算总金额2000万计算);

  2.所监理的项目全部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报告后,监理费的余款按实际所监理项目预算总金额核算后一次性支付。

  六、应提交的材料要求

  应标公司须提交以下材料(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将材料装进文件袋密封并在密封口加盖公司骑缝章。具体如下: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公司报价函;

  3.公司简要介绍;

  4.公司近三年(201511日起至投标之日止)教育系统内同类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5.应标时先确定6名本项目监理工程师,其中1名项目负责人和5名现场监理;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中级(含)以上信息化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必须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投标时需提供以上6名工程师的身份证、个人简历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特别提示:中标后这6名工作人员须要求负责本项目监理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变更以上工作人员,擅自变更将作违约处理)。

  七、具体工作流程

  1.37日上午1000,应标公司到区教育局307室提交投标材料,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

  2.37日上午1030,区教育局评标小组进行评标,确认预中标公司及中标价格。

  3.通过龙岗政府在线对采购结果进行公示,确定最终中标公司及中标价格。

  八、项目需求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视为已完全理解和接受项目需求的所有要求,并能做出实质性响应承诺

  (一)监理工作目的和原则

  按照项目监理的有关规范对项目实施全程监理,确保项目按合同执行,保证项目质量和工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全面维护龙岗区教育局(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委托的项目合法权益,为项目单位提供方案、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帮助项目单位实现预定的合理建设目标。监理公司须对施工项目的合同进行严格审核,并在项目施工合同上签字盖章,若发现合同存在漏洞或不合理的地方,需及时提醒项目单位。

  (二)监理工作内容

  2018年新开办学校信息化项目的前期咨询服务、所有项目的施工过程监理和验收监理。

  1.前期咨询服务:主要是指区教育局2018年新开办学校所监理的信息化项目招标采购方案进行专业审核,并出具书面反馈意见;

  2.项目具体实施阶段

  (1)建立完善的监理(周报)月报、工程日报制度,每周定期召开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并主持工程协调会;

  (2)协助项目单位制定对承建商的工作考核办法,协助项目单位对承建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管理和考评;

  (3)组织施工图纸会审;

  (4)审核承包人的施工组织方案、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5)协助编写开工报告,协助办理开工及停(复)工手续;

  (6)采用巡查、随工等多种方式监管工程实施过程,检查工程工艺,并做详细记录;

  (7)监督检查承包人所用的设备及器材生产厂家、规格型号、产品数量与质量是否符合项目合同书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8)督促检查承包人是否按国家有关规范及要求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及安全防护措施,通过巡检、随工的方式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9)组织工程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督促事故处理方案的实施;

  (10)监管隐蔽工程实施时一定要重点随工,实施完毕立即进行复查和验收;

  (11)负责施工现场签证;

  (12)督促检查承包人是否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国家有关工程技术标准及施工规范,协调项目单位与承包人之间的关系。

  3.工程验收及运维保修阶段

  (1)督促承包人在整个工程完成,设备、设施的相关资料是否按要求准备齐全,审核其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并协助项目单位组织工程初步验收;

  (2)初验时如出现设备品牌、型号不符合要求、施工工艺不合格、工程竣工资料不齐全等问题时,须责令承建商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再行组织初验;

  (3)初验通过后,在试运行阶段,监理机构应定期督促承建商检查项目运行情况,参与质量鉴定并监督保修,直至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4)协助项目单位组织工程最终验收;

  (5)协助项目单位完成政府有关部门的结算审核工作;

  (6)收集、汇总、处理各种工程信息、进度报表、会议纪要、监理文档,整理归档后提交给项目单位;

  (7)向项目单位提交监理验收总结报告和工程资料,协助完善工程结算款项的支付手续,协助项目单位做好竣工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管理工作。

  ()监理工作人员要求

  1.人员数量要求:监理方应至少能安排1名项目负责人与5名现场监理工程师(分驻到5个项目学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中级(含)以上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必须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人员具体要求:监理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4年或以上相关监理工作经历,现场监理必须具备2年或以上相关监理工作经历。

  (四)违约责任

  1.项目单位在巡查中发现项目实际与合同出现实质性不符,而监理方从未发出整改通知书并报告采购单位的,第一次采购单位将向监理单位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之后每次发现均扣除监理费用总额的5%,累计不超过监理费用总额的20%

  2.监理公司对所监理项目初验合格并提请进行终验后,项目单位对项目进行最终复核过程中发现项目与合同仍存在实质性不符,第一次采购单位将向监理单位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之后每次发现均扣除监理费用总额的5%,累计不超过监理费用总额的20%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89551977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13号教育综合大厦307

                                  

龙岗区教育局

                                  20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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