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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买“2019年度龙岗区公民办校长分享学习会组织承办”的服务内部招标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3-08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为确保“2019年度龙岗区公民办校长分享学习会”顺利开展,现根据《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岗区教育局机关货物和服务自行采购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局决定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教育咨询服务类机构来承办本年度公民办校长分享学习会组织承办

  一、预算金额

  10.6万元

  、项目要求

  1.购买“2019年度龙岗区公民办校长分享学习会组织承办”的服务内部招标

  2.主要内容:全国知名专家、特需专家或该领域有影响力的学者的组织邀请、接待住宿、交通误餐、课酬补贴、资料整理及现场会务服务等

  3.分享学习场地:原则上在学校或主办方指定的场所;

  4.服务工作时间:2019年度

  5.服务场次:每月一期(寒暑假除外),8至10期;

  6.服务人数:每次大约220人左右;

  7.分享模式:1或2(国内知名专家、学者或该领域有影响

  力代表性人物)+3或4名本土校长;

  8.服务人员:中标公司至少指派3名专业人员负责此次项目,其中1名为项目负责人,其中2名服务期间按照龙岗区教育局的要求开展工作,服从采购方工作安排和调度。

  招标定标方法

  1.当符合性审核合格供应商达三家或者三家以上的,采取综合评标方法

  2.当符合性审核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则开标现场直接转为竞争性谈判。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应标公司应具有教育咨询服务资质;同时有过相关教育论坛、教育大会的组织承办经验。

  4. 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诚信承诺函);

  商务需求

  1.项目管理。中标公司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招标文件和服务事项的保密工作,实施项目的一切程序都应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不得将采购单位提供的有关资产资料、文件及工作成果通过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如发生泄密事件造成影响,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中标公司应按照龙岗区教育局机关货物和服务自行采购办法文件精神及采购方要求开展工作,采购方有权对中标公司的工作进行抽查复核,中标公司必须无条件配合采购单位的抽查与整改工作。

  3.中标公司必须将工作成果及时报告给采购方,以便采购方根据工作成果及实际情况开展后续工作。

  4.项目服务人员最低资格要求

序号 

  岗位名称 

  最低相关工作年限 

  备注 

  1 

  项目负责人 

  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及以上工作年限 

  1人 

  2 

  工作人员 

  大专及以上学历 

  2人 

  5.在本服务周期内,未经采购方同意,中标公司不得撤回或更换专业人员。

  6.付款方式为,签订合同后付款60%,完成服务工作内容,一次性支付。

  、具体招标工作流程

  1.2019年3月12日(星期2:30前,应标公司须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材料(一式五份)密封并加盖公章,现场书面送至龙岗区教育局521室,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4)投标函;

  (5)投标人诚信承诺函;

  (6)提供相关成功案例的合同书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材料。

  2.龙岗区教育局强组织评标小组,择机进行评标,应标公司同时到场准备递交报价函。具体流程如下:

  (1)对应标公司进行资格审查;

  (2)通报入围公司名单;

  (3)入围公司现场递交报价函;

  (4)现场拆开入围公司的报价函进行评标;

  (5)确认预中标公司及中标价格。

  (6)通过龙岗区政府在线的龙岗区教育局阳光采购栏目对采购结果公示3天,确定最终中标公司及中标价格。公示期间无异议,则签订服务合同。

  (7)联系人:张老师,电话13537889549

  (8)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13号521室。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2019年3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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