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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教育局视频拍摄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6-20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控制金额

  本项目需拍摄制作5个微视频(VCR),用于教师节大会,总片长约20分钟,预算控制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

  二、服务需求

  () 技术要求

  1.中标方应拥有高效稳定的制作团队,摄制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中标方摄制前须制定详细的总体拍摄方案和分镜头文字脚本,方案需现实可行;

  3.中标方摄制人员应有独到的艺术理念和策划意识,能够满足采购方的制作要求;

  4.中标方摄制团队人员应满足拍摄、编辑、撰稿、字幕、配音等专业要求;

  5.中标方应按照采购方要求进行后期编辑,并积极配合修改、补充拍摄镜头,确保制作效果;

  6.中标方须指定专人负责,全力配合区教育局开展工作。

  () 时间要求

  1.6月底,中标方须提交拍摄脚本初稿;

  2.7月初,中标方须完成基本镜头的拍摄;

  3.7月中旬,中标方须完成成片(包括中英文字幕、配音、解说等)的提交。

  三、定标方法

  1.当符合性审核合格供应商达三家或三家以上时,由定标委员会以综合评分法确定预中标供应商。

  2.当符合性审核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则开标现场直接转为竞争性谈判产生预中标公司(即进行二次报价,投标书报价作为第一次报价)。二次报价如出现两家公司报价相同,则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预中标供应商。如仅有一家,则作流标处理。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影视制作的相关经营范围;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不少于2个服务于机关单位的专题片制作案例;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付款方式

  项目交付验收合格后,采购方向中标方全额支付合同款。

  六、验收要求

  () 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方才向中标方签发验收报告:

      (1)中标方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全部资料;

      (2)中标方所提供资料符合采购方拍摄制作要求。

  () 中标方所拍摄制作宣传片经过双方认可后,共同签署验收报告。

  七、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方应于公告时间内,于2019年624日将应标公司联系方式发至lgjyjbgs@lg.gov.cn

  八、投标所需材料

  接到邀请且有意向应标的设计公司,必须提供密封投标文件,并带至招标现场,该文件包括宣传片的创意文案以及以下资质证明:

  1.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资质证明;

  4.法人委托书原件;

  5.案例复印件;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定为6月25日,地点设在教育局422会议室。

  十、业务咨询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89551658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13号教育综合大厦513室。

  十一、龙岗区教育局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评分表》,详见附件。

  

  龙岗区教育局

  20196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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