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因业务需要,龙岗区教育局公务车辆维修定点服务采购项目实行内部招标采购,现就本项目有关采购招标事项进行公告。
请有意向的投标人,按照本项目的《采购需求书》(附件1)有关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按《应标需提交的材料》(附件2)要求,于2023年2月24日12:00前到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521办公室)递交投标文件和有关材料。
龙岗区教育局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