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因业务需要,龙岗区教育局音响设备项目实行内部招标采购,现就本项目的有关采购招标事项进行公告。
请有意向的投标人,按照本项目的《采购需求书》(附件1)有关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按《应标需提交的材料》(附件2)要求,于2022年12月19日10点前到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307办公室),递交投标文件和有关材料。
附件:1.龙岗区教育局音响设备项目采购需求书,供应商需提交的材料。
龙岗区教育局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