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教育局组织的《龙岗区教育局文印设备耗材及维护项目采购》招标项目,因评标小组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五条,本次招标作废标处理。
采购人将根据评标小组意见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招标工作。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55-89553606)
龙岗区教育局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