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文件精神,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推动重大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龙岗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其中,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按照《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岗区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事项目录的通知》(深龙府办〔2021〕2 号)要求,依托区政府在线重大决策预公开栏目开展了《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相关听证信息(含听证会公告、报名参加人员名单、听证报告等)及时发布工作,畅通了市民群众知情、监督并参与教育规划制定渠道;依据《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依托政府在线、学校公开栏等载体,推进了龙岗区义务教育领域十大类一级事项公开工作,内容覆盖教育政策、招生管理、教师招聘、政策执行等;围绕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做好了“容缺受理”、“网上办事,不见面审批”、“秒批改革”、“无感申办”、“一件事一次办”、“5G视频办”、“电子证照”、“跨城通办”等关联事项信息变更,并及时在权责清单系统、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系统平台发布,全年行政许可处理决定数量3592件。本年度还完成了龙岗区教育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公开类别及事项涉及机构设置、政策法规及解读、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人事信息、财政预决算、权责清单、政务服务及其他(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十项类目,各类别信息均依托区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进行了迁移更新、规范发布。其他如法治政府建设、建议提案办理情况、采购招标等重要信息均按要求全面公开。本年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了12345热线受理、政务咨询、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本年度未收到市民依申请公开来件,但为提升全员办理能力专门组织了“以案释法”暨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专题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部分事项公开的形式相对单一,通过视频、图文等方式进行公开的力度尚需加强。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拓展公开的深度及形式,不断丰富解读内涵,更高效地回应市民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