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教育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3-01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2017年,龙岗区教育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的通知要求,围绕中心工作和社会关切,强力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按《条例》规定编制年度报告,并通过龙岗政府在线向社会公开。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55-89551972,传真:0755-89551990。

  一、概述

  1.明确职责,狠抓公开工作组织落实。为切实做好2017年龙岗教育信息公开工作,贯彻好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提高公开实效,龙岗区教育局专门发文对公开内容、形式、标准、进度等作出全面安排(深龙教〔2017〕3号),并指定一名副局长具体分管,同时要求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上级规定抓好落实。此外,局班子会还多次就教育重要事项公开工作,特别是社会最为关注的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发布解读工作进行专题研究,确保了公开工作常抓不懈、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2.聚焦热点,深入推进教育信息公开。根据《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按照群众关切、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原则,我局2017年重点开展了“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就读条件、招生计划、招生地段、招生程序和办法、招生结果、咨询投诉电话”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做好了权责清单、网厅进驻事项、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公开渠道覆盖政府在线、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报刊广播等多个媒体形式,极大地方便了公众查询知晓。

  3.强化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有序推进。为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全面性、规范性,一是加强了贯彻落实《条例》学习培训。2017年,我局积极参加了由区政务办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活动,同时围绕做好龙岗政府在线教育栏目维护在机关内部经常性开展了信息梳理发布培训工作。二是健全完善了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分类收集、先审后发、分工负责工作机制,确保了信息全面梳理、大事不漏、精准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年度通过龙岗政府在线教育子站主动公开信息(增加或更新)379条,其中工作动态46条,通知公告60条,教育信息44条;本年度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发布信息1205条 80万字(含图片),龙岗教育局微信公众平台推送289条(含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类型)、龙岗和谐教育微博平台推送280条(图文信息),各大纸媒公开636条 35余万字(含图片)。政务公开涉及龙岗教育改革发展主要方面,覆盖了招生入学、民生实事、教师招考、许可服务、双公示等事项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7年,我局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来自网络,其中市级平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1件,区级平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5件,涉及申请公开工程决算报告、教师招聘资格审查等方面内容。我局对所有申请公开事项均及时依法进行了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免费制;2017年度本局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而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健全、推进有力,取得了积极成果,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主要问题不足:一是对政策制度文件解读落实还不够具体、深入;二是对群众关注的招生入学、招考招聘等热点事项细化公开还不够全面、丰富。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组织全系统公务人员加强对《条例》的学习贯彻,大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切实满足群众对教育服务信息的实际需求。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2018年3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