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文件精神,按照《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及市、区相关要求,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促进重大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龙岗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创新佳绩。其中,在法定主动公开上,依托龙岗政府在线公开平台,及时做好了龙岗区教育局机构设置、政策法规及解读、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人事信息、财政预决算、权责清单、政务服务及其他(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十项类目信息内容更新维护工作,全年发布工作动态信息67篇、发布本单位各类通知公告信息64篇、部门预算决算信息3篇、发布本单位人员招考招聘信息116篇等。在继续推进基层规范公开上,依据《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依托龙岗政府在线、教育子站及学校公开专栏、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做好了龙岗区义务教育领域十大类一级事项公开工作,内容覆盖招生入学、应届毕业生校招、教育政策执行等;在组织辖区学校服务信息公开上,利用深圳市统一制定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在线展示新平台,集中完成了全区110多所中小学信息归集、发布工作。在与政务服务联动公开上,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办事指南标准化建设要求,以让群众少跑路为原则,着力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对实施政务服务教育事项实施清单要素中法定时限、承诺时限、材料来源或出具单位、数量要求、类型和形式、流程内容详实性、到办事现场次数、空表下载服务、样表下载服务等关键要素进行了常态化检查完善、修改发布工作,并严格按照事项实施清单的法定时限、承诺时限进行办结,便民服务满意度高,全年龙岗区教育局行政许可处理决定数量3191件,覆盖中小幼教师资格证发证、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名称变更及举办者变更、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办者变更、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终止办学、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设立等事项,并将结果及时在相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公示发布。本年度继续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共受理一网统管(含12345热线)民生诉求件23606件。本年度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上,依托全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等相关渠道受理来件4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其他如城市信用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建议提案办理、采购招标等重要信息均按要求全面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主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在收集、发现市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热点事项信息上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将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的广度、深度,及时、全面、准确回应市民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