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市县级人民政府2023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公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的通知》(粤府教督函〔2024〕3号)要求,为深入了解群众对当地教育发展的真实感受、所忧所盼、意见建议,服务全面准确评价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省政府教育督导室面向社会开展满意度调查并征集对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方面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具体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主要调查公众对当地教育发展的获得感和对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满意度,重点调查市县级政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统筹教育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解决群众教育急难愁盼问题等方面情况;突出了解市县级政府2023年以来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服务我省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以及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双减”等工作情况。
二、调查对象及方式
由社会人士自愿填答,通过网络以无记名方式进行问卷调查(调查对象扫描二维码登录填写问卷)。
三、调查时间
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30日。
龙岗区教育局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