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龙岗区教育局 > 信息公开 > 其他 > 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龙岗区民办中小学校学历达标奖励评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3-12-07 来源:龙岗区教育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关于推进民办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深龙教通[2023]42号)《龙岗区民办中小学校学历达标奖励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经我区各民办中小学校申报、街道教育办公室初审、区教育局复审,深圳市龙岗区百外世纪小学和深圳市龙岗区百合外国语学校通过2023年龙岗区民办中小学校学历达标奖励评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至12月11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等方式向龙岗区教育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问题。有关材料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并提供具体事实依据。否则将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地址:龙岗区清林中路213号教育综合大厦310室

  联系方式:区教育局罗老师:0755-89551985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2023年12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