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龙岗区教育局 > 信息公开 > 其他 > 通知公告

2022—2023学年龙岗区民办学校教师长期从教津贴(第一批)终审公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0-30 来源:龙岗区教育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各教办、各民办学校:

  申报龙岗区民办学校2022—2023学年教师长期从教津贴(第一批)的人员,经过各学校初审、各街道教育办复审,区教育局终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津贴条件者,均予以公示(公示请各校在“龙岗区民办学校教师管理系统”内下载),公示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3日。公示期间,如对条件符合者的各项资格及连续从教年限存在异议,可实名向区教育局社管科(0755-89551983)或学校所属教办咨询投诉。

布吉教办

0755-28280054

龙城教办

0755-89916853

平湖教办

0755-85238746

坂田教办

0755-89373376

横岗教办

0755-28864823

南湾教办

0755-89208580

龙岗教办

0755-84812319

坪地教办

0755-84092055

  二、上述终审公示的教师,请核对好从教年限及津贴总金额,同时请办理好平安银行账号(请确保银行账号已激活并能正常使用),请各校在“龙岗区民办学校教师管理系统”内下载详细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核对,并将公示情况拍照存档。公示期间有投诉或疑义的教师将通知到各校取消发放。

  三、符合发放条件的教师,请于11月3日前把银行账号在“龙岗区民办学校教师管理系统”中核对、填报。公示无异议后,从教津贴将按照相关发放标准发放至教师个人账户。

  四、请各校于11月3日前将全校从教津贴明细表(第一批)及个人申报表纸质件上交至各教办,教办收齐后与第二批资料一起交至区教育局社管科。

  附件:2022—2023学年龙岗区民办学校(全区)教师从教津贴明细表(第一批)

  龙岗区教育局

  2023年10月30日

  (联系人:马瑞瑞,联系电话:0755-8955198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