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办、各民办学校:
申报龙岗区民办学校2021-2022年度教师连续从教津贴(第二批)的人员,经过各学校的初审、各街道教育办复审,区教育局终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津贴条件者,均予以公示(公示请各校在“龙岗区民办学校教师管理系统”内下载),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5日。公示期间,如对条件符合者的各项资格及连续从教年限存在异议,可实名向区教育局社管科(0755-89551985)或学校所属教办咨询投诉。
二、上述终审公示的教师,请核对好从教年限及津贴总金额,同时请办理好平安银行账号(请确保银行账号已激活并能正常使用),请各校在“龙岗区民办学校教师管理系统”内下载详细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核对,并将公示情况拍照存档。公示期间有投诉的教师将通知到各校暂缓发放。
三、符合发放条件的教师,请于11月25日前把银行账号在“龙岗区民办学校教师管理系统”中核对、填报。公示无异议后,从教津贴将直接发放至教师个人账户。
附件:2021-2022年度龙岗区民办学校教师连续从教津贴(第二批)公示名单
龙岗区教育局
2022年11月21日
(联系人:毛慧,联系电话:0755-895518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