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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处理公示(一)

发布时间: 2019年04月29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的处理办法》的规定,现对申请处理的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分宗定界”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10天内(即2019年4月29日-2019年5月9日)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映,联系电话:28252655,联系地址:吉华街道执法队211室。

吉华街道查违办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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