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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终止(解除)前征求意见公示表

发布时间: 2024年01月19日 来源:龙岗区吉华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依据《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办事处拟对龙岗区吉华街道办公大楼及各办公场所物业管理服务、龙岗区吉华街道社区物业服务项目合同进行终止(解除),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1、采购项目名称:龙岗区吉华街道办公大楼及各办公场所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LGCG2021165322

合同金额(万元):380.46

中标供应商:龙城城市运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2、采购项目名称:龙岗区吉华街道社区物业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LGCG2022000089

合同金额(万元):157.053468

中标供应商:龙城城市运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终止(解除)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关于转发《深圳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物业管理费及绿植摆放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吉华街道开展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工作,将吉华街道办公大楼及各办公场所物业和社区物业统一整合为一个招标项目。经吉华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行政事务中心)与供应商协商一致,新服务合同将于2024年2月1日生效,特于2024年2月1日解除吉华街道办事处与原供应商签订的本公示所表述的2个服务项目合同。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25日(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甘李六路9号

联系电话:0755-84722052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路财政大厦3楼

联系电话:0755-28683054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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