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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吉华街道上水径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拆除范围内历史违建物业权利人核实结果的公示(第一批)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01日 来源:龙岗区吉华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吉华街道上水径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位于吉华街道水径社区,吉华路与水径路交叉口西北侧。项目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约22.44万平方米。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龙岗区城市更新项目历史违建物业权利人核实工作流程》,现就上水径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拆除范围内历史违建物业权利人核实结果进行公示(第一批)。

  一、公示期:

  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15日

  二、公示地点:

  1、深圳特区报

  2、龙岗区吉华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堂,地址:龙岗区吉华街道甘李六路九号。

  3、深圳市上水径股份合作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吉华路315号上水径股份合作公司办公楼一楼

  4、项目现场,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水径社区上水径村宣传栏。

  5、龙岗政府在线(www.lg.gov.cn)

  三、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意见,吉华街道办将对异议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提出异议的相关单位及个人。未提出异议或逾期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公示结果无异议。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能成立,吉华街道办将按照本公示内容开展后续相关工作。

  四、联系方式

  单位: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城市建设办公室

  地址:龙岗区甘李六路9号吉华街道办事处306室

  联系人:唐工,李工

  联系电话:0755-28259329,传真:0755-28259302  

  五、特别说明

  该公示所形成的相关材料仅用于对意向更新项目的历史违建物业权利人的核实,不作为土地及建筑物权属的认定依据,不影响城市规划的实施。该项目是否列入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最终以政府审批为准。如列入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对于该项目拟拆除范围内的历史违建,应由经核实的物业权利人与市场主体签订搬迁补偿协议;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未获批准,该公示所形成的相关材料自动失效。

  六、相关附件

  1、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上水径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历史违建物业权利人核实情况汇总表(第一批)

  2、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上水径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拆除范围图

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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