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年01月04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定期按照区政府办公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落实报送年度报告、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等信息公开工作。其中发布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信息3条,部门财政预算等信息7条,通知公告6条,工作动态33条,在线民意征集和网上公开调查2次。全年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行政申诉的情况,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局没有发布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也不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等工作职能。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进一步强化了信息公开力度,自觉将行政权力的运行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观念得到了强化,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有了更大提高,收到了良好效果。但与形势发展以及上级要求相比还有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属于兼职人员,工作力量稍显不足,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有待提升及信息公开工作创新能力有待提高等;存在部分科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不够强烈,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了解不够,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与上级的要求、与公众的期望还有一定距离。

  下一步我们将提升干部职工主动公开的认识,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宣传,增强及时报送主动公开文件的意识,提高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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