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年01月15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0件;主动公开政府集中采购5次,总额5503.5元。全年定期按照区政府办公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落实报送季度报表、年度报告、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等信息公开工作。逐步提升关于机关事务管理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机关事务管理有关的政府信息提供了较好的服务,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5503.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属于兼职人员,工作力量稍显不足,存在部分处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不够强烈,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了解不够,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与上级的要求、与公众的期望还有一定距离。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两方面进行改进:一是提升干部职工主动公开的认识,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宣传,增强及时报送主动公开文件的意识,提高主动公开信息数量。二是加强传帮带,定期组织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加强工作人员业务素养和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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