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5年03月26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 2014年1月1日至 2014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龙岗政府在线” (http://www.lg.gov.cn)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链接查阅,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机关事务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小组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8033号一楼;邮编:518172 ;联系电话:28909601)。

  一、概述

  2014年,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构建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之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制,纳入绩效考核,由专人负责,定期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培训,完善公开发布流程。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编制并公开了《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和《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主体、内容和做法等,主动为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类别等情况

  根据《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2014年,我局在“政府在线”部门链接网站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6条,包括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6条,资金信息2条,规范性文件3条,其他信息如工作动态、区内公告等共21条。

  2014年主动公开了2014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年度工作总结和2014年工作计划、2014年部门财政预算,发布了区内公告6条,更新了工作动态15条。

  (二)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lg.gov.cn/bmzz/jgswglj/

  我局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在龙岗区中心城区政府大院一楼机关事务管理局人秘科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行政申诉的情况。

  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随着政务公开工作的不断开展,我局自觉将行政权力的运行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观念得到了强化,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有了更大提高,收到了良好效果。但与形势发展以及上级要求相比还有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对于工作的管理和指导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考核机制还不够健全等。

  2015年,我们将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大力推进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和便民意识,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信息队伍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党务和政务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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