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9年02月28日 来源: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龙岗政府在线”(http://www.lg.gov.cn)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链接查阅,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机关事务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小组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8033号一楼;邮编:518172;联系电话:28909601)。
  一、概述
  2018年,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构建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之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制,纳入绩效考核,由专人负责,定期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培训,完善公开发布流程。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编制并公开了《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和《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主体、内容和做法等,主动为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类别等情况
  根据《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2018年,我局在“政府在线”部门链接网站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94条其中,发布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等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部门财政预算等资金信息2条、区内公告14条、工作动态59条,部门下载10条,党风廉政56条,知识库33条,转发规范性文件10条,在龙岗政府在线民意征集和网上调查8条。
  (二)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lg.gov.cn/bmzz/jgswglj/
  我局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在龙岗区中心城区政府大院一楼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财税(2017)20号文规定,从2017年4月1日起,停止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行政申诉的情况。
  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为加强党政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我局配备专人负责该项工作,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力度,自觉将行政权力的运行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观念得到了强化,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有了更大提高,收到了良好效果。但与形势发展以及上级要求相比还有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有待提升及信息公开工作创新能力有待提高等。
  2019年,我们将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大力推进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和便民意识,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信息队伍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党务和政务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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