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关于对《深圳市龙岗区纪委监委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采购合同》进行终止的征求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 2022年02月09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合同终止(解除)前征求意见公示表

依据《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龙岗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拟对深圳市龙岗区纪委监委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采购合同进行终止(解除),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纪委监委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LGCG2021164624

合同金额(万元):407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唯绿农产品有限公司

合同终止(解除)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原区机关生活服务中心与深圳市唯绿农产品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签订了《深圳市龙岗区纪委监委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采购合同》,合同服务期限自2021年4月20日至2022年4月19日,合同年度预算金额为407万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为正常提供食堂物资保障,纪委监委食堂物资实际采购量大于预期,实际采购金额将于2022年3月达到合同预算金额。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2年2月9日至2022年2月15日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翔大道8033号

联系电话:0755-28869799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路财政大厦3楼

联系电话:0755-28683054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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