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09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一、公开依据

  二、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和监督渠道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一、公开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二、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和监督渠道

  【公开主体】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区门户网站主动公开

  【监督渠道】通过区门户网站互动、电话监督

  区门户网站互动:http://www.lg.gov.cn/hdjl/

  监督电话:0755-28909601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公开类别及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主体

一级二级
1

机构设置

机构概况

局主要职责介绍

局办公室(党建办)

2

机构领导

局领导职务分工简介

局办公室(党建办)

3

内设机构

局内设机构信息

局办公室(党建办)

4

直属机构

局直属事业单位信息

局办公室(党建办)

5

  财政预决算

本单位年度预算、决算信息

财务管理科

6

 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

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

局办公室(党建办)

7其他

工作动态

工作动态内容

局各部门

8

通知公告

本单位需社会广泛知晓的通知、公告

局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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