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深圳市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发布时间: 2012年11月16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因工作需要,深圳市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面向市内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以及符合转任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资格条件的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

  二、选调名额:2名,科员级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工作责任心,作风务实肯干;

  (二)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35周岁;

  (三)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四)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五)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及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二)受党政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三)有不符合职位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网址)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现场报名。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现任职级文件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3)相关资格证书及荣誉证书。

  2.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11月30日。

  3.报名地点:龙岗区区政府大院一楼1113办公室。

  联系人:朱小姐;联系电话:28909602。

  4.资格初审。由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人秘科根据选调职位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然后报局班子会研究确定考试人选。

  (三)考试。考试的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面谈。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个人修养等。

  (五)组织考察。由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考试成绩和面谈情况,确定考察对象,征求考生所在单位意见后,组织考察工作。

  (六)办理手续。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综合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在征求其所在单位意见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

   深圳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0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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