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防火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 2013年12月19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机关大院各单位:

  冬季天干物燥,是火灾高发季节,为确保机关大院安全,特提醒以下事项:

  一、请各单位提高安全意识,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做好防范措施。

  二、注意用电安全,请勿在办公室内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严禁私改电源线路,下班后请关闭所有电源。

  三、禁止在办公室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杂物要经常清理,以消除火灾隐患。

  如需应急帮助,请致电:

  28909660(管理局保卫科)、28912769(龙城物业)。

  谢谢配合!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3年12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