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机关食堂后勤服务外包项目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2023年12月11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以下内容为本项目基本情况及必须遵守的条款,请应标供应商认真阅读、综合考量后填写《供应商对比表》。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龙岗区机关食堂后勤服务外包项目

  履约地点:龙岗区机关食堂

  履约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项目简介:合同期限内供应商根据采购方实际要求为采购方提供后勤服务,派驻服务人员负责职工食堂的烹饪、食材粗加工、卫生保洁及出品服务等工作,确保食堂的早、中、晚餐能够按时按量按质供应到位。

  项目预算:人民币98.15万元(大写玖拾捌万壹仟伍佰元整,结算价为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人工费、税费等其他全部费用)。

  评审方式:综合评分法。

  资质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须包含劳务派遣)、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所提供资料需加盖公章。

  招标方式:投标方将资质要求的相关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龙岗区政府大院(联系人:黄鹏桢,联系方式:0755-28903288),材料递交时间截至2023年12月14日18:00。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须根据采购方的实际需求,通过招聘、培训,与劳务人员(被派驻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派驻到采购方指定地点工作,由采购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统一管理和使用。劳务人员的劳动人事关系、工资保险、用工手续等事项由供应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2、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方的实际需求,负责食堂的烹饪、食材粗加工、卫生保洁及出品服务等工作,保障食堂每天早、中、晚餐能够得到按时按量按质的供应。

  3、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方提供的食材烹饪安全卫生的食物,并接受采购方对食堂的监督管理。

  4、服务人员应每天打扫食堂,保证厨房及餐厅清洁卫生,地面干净卫生、无油污水渍,保证餐饮用具清洗消毒到位。

  5、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方实际需求提供应急服务。

  6、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方要求,在6—9月份每周一、周三提供消暑饮品制作服务。

  7、采购方要求的食堂其他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服务方式

  1、供应商应保障采购方的用餐服务,餐厅采取自助餐模式,并根据采购方要求提供应急工作加班用餐等服务,同时负责服务场所内的消防、安全、保洁等工作。

  2、供应商须为工作人员配备与采购方统一的制服及劳保用品,应加强对厨房工作人员的在岗培训、业务指导,确保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3、菜谱由采购方制定提供,或采购方委托供应商制定,并经采购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菜谱执行过程中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擅自调整和改变菜谱。

  四、人员配置及要求

序号

岗位

数量

要求

1

中餐师傅

3

55岁以下,2年以上中餐工作经验,持健康证,负责中式菜品烹饪相关工作。

2

面点师傅

4

55岁以下,2年以上面点工作经验,持健康证,负责面点制作与风味菜品烹饪相关工作。

3

服务员

4

45岁以下,2年以上工作经验,持健康证,负责厅房卫生保洁、餐厅服务等工作。

4

勤杂

3

45岁以下,持健康证,负责菜品的粗加工和清洗,餐用具清洗和消毒,用餐大厅的服务和卫生保洁工作。

  五、支付方式

  1、本项目管理服务费采用按月支付的方式,采购方根据中标供应商每月履约考核结果,次月支付上个月的后勤管理服务费,具体付款时间以采购方审批流程为准,供应商需向采购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发票。

  2、合同中约定的支付时间只指采购方申请审批支付的期限。因政府其他部门核批导致付款延迟的,不得视为采购方违约,供应商不得因此要求采购方承担相关违约责任。若因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方完成对账结算,导致支付延迟,采购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在此期间,无论何种结算原因,供应商不得因采购方未及时支付合同费用而拒绝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六、售后服务

  1、供应商安排1名专职人员负责沟通协调及应急处理工作。

  2、供应商应在食堂运营期间做好各类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护管理工作,并妥善保存各项档案资料。

  3、服务期满后应无条件配合采购方及新的中标供应商做好服务项目的无缝交接,所有交接手续(人员培训交接、档案资料移交等)均应在服务期满前办理完毕。

  4、采购方按月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运用到下一履约周期(具体标准另行制定)。

  七、违约责任

  供应商分包转包的,采购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未支付的合同款不予支付;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八、解决争议的方式

  执行合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由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事后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龙岗区人民法院起诉。

  九、质疑方式

  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已发布《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自行采购项目评审后质疑须知》,详见龙岗政府在线--信息公开--区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机关事务管理局--通知公告,网址http://www.lg.gov.cn/bmzz/jgswglj/xxgk/qt/tzgg/content/post_7898316.html。供应商可对项目评审过程、结果等影响自身正当权益的事项按《须知》向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质疑,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将书面答复。

  深圳市龙岗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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