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政府大院、区行政服务大厅、区机关办公大楼及区纪委监委办公大楼安保服务采购项目(2024年1月)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2023年12月08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以下内容为本项目基本情况及必须遵守的条款,请应标供应商认真阅读、综合考量后填写《供应商对比表》。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龙岗区政府大院、区行政服务大厅、区机关办公大楼及区纪委监委办公大楼安保服务采购项目(2024年1月)

  履约地点:深圳市龙岗区

  履约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

  项目简介:龙岗区政府大院、区行政服务大厅、区机关办公大楼和区纪委监委办公大楼是我区反恐重点目标单位和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其中区政府大院办公区于2022年7月份被确定为市二级反恐重点目标单位,安保责任重大。为做好2024年1月份上述四栋大楼的安保服务工作,现选定一家服务单位负责该项目。

  项目预算:人民币807583.33元(大写:捌拾万柒仟伍佰捌拾叁元叁角叁分),结算价根据中标单位提供的安保服务进行评估,以实际支付为准。

  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保安服务”);

  2、提供《保安服务许可证》;

  3、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3项认证证书;

  4、提供安保服务项目合同等同类项目业绩至少2个。

  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报价单(格式自拟)、《供应商对比表》(见附件)以及本《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后递交至龙岗区政府大院二楼1227办公室(联系人:肖巧欣,联系方式:0755-28909660)。材料递交时间截至2023年12月12日18:00。

  二、采购清单

  服务期内共需要141名符合我局要求的安保人员,其中区政府大院80人、区行政服务大厅19人、区机关办公大楼30人、区纪委监委办公大楼12人,形象条件如下表,具体要求以合同约定为准。

序号

职务

人数

形象条件

备注

1

中队长

1

要求为退伍军人,党员,年龄在40(含)周岁以下,大专(含)以上学历,男性身高1.7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米以上,3年以上行政机关安保队伍管理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能做好队员思想教育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

常驻区政府大院

2

分队长

4

要求为退伍军人,年龄在40(含)周岁以下,男性身高1.7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米以上,1年以上行政机关安保队伍管理经验,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沟通能力,能做好相关业务培训,党员优先,无违法犯罪记录。

区政府大院、区行政服务大厅、区机关办公大楼及区纪委监委办公大楼各1名

3

保安员

136

要求年龄在40(含)周岁以下,男性身高1.7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米以上,仪表整洁,具有较好的服务意识和吃苦耐劳的精神,退伍军人和党员优先,无违法犯罪记录。


  注:原则上女性保安员的比例不得超过总人数的15%。

  三、服务要求

  1、提供大型活动护卫服务:做好工作范围内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安全保障。

  2、提供人力护卫服务:做好保安门卫服务、保安守护服务和保安巡逻服务。

  3、提供技防服务:配合做好区府监控中心视频监控的管理,负责24小时密切关注区府大院监控。

  4、提供停车场管理服务:引导车辆有序停放,以及预留车位。

  5、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对突发事件要处理得当并及时上报,配合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

  6、反恐防范工作:配合市、区反恐部门和辖区派出所、警务室做好反恐训练和紧急拉练测试,切实加强工作区域内反恐防范工作。

  7、按照我局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履行其他安保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大安全”管理制度》、《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等。

  8、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事项。

  以上服务要求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四、验收标准

  1、验收时间:2024年2月对本项目安保服务进行验收。

  2、验收方式:自行验收。

  3、参与人员:我局安全保卫科相关人员。

  4、验收标准:服务与清单一致,确保履约期间内办公区域秩序良好,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我局按照“优”“良”“中”“差”4个等次进行评估,得“优”率在95%以上方为验收合格或通过。

  五、支付方式

  我局根据合同总价一次性支付安保服务费。我局对中标人的服务人数、服务时间、服务质量等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在2024年2月向中标人支付服务费,具体付款时间以我局审批流程为准,如超过本合同约定付款时间,我局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中标人开户名称:

  开户行:

  银行账号:

  中标人须确保上述银行账号信息准确无误。如账号发生错误、变更等情况,应当提前1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我局,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六、售后服务

  1、安保业务评估得“优”率在95%以上,以我局评估为准。

  2、有效投诉控制在3次以内(有效投诉主要指由信访部门或12345热线转交我局办理的对于保安人员的投诉件,被投诉内容经查实确定为违反服务合同或其他协议规定的事实)。

  3、不符要求的保安3天内更换。

  4、在合同期内不发生较大安全事故。

  以上售后服务要求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七、违约责任

  1、中标人分包转包的,我局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未支付的合同款不予支付;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中标人达到规定期限仍然不能履约,则我局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应向我局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

  3、中标人未经我局书面同意单方提前终止、解除合同的,中标人须按照合同总额向我局支付违约赔偿金。

  4、如保安员履行职责过程中的故意或过失行为损害我局或第三方权益时,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造成我局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

  5、保安员应经过正规保安培训、面试筛选合格后方可上岗,如因中标人审查不严格向我局派驻不合格保安员的,中标人应向我局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赔偿金,且我局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6、如因中标人原因与保安员未协调好关系导致各种突发情况,需由我局出面协调处理的(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调解等),中标人除应向我局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赔偿金外,造成其他损失的还应由中标人赔偿。

  7、我局发生紧急情况或其他应急事务时,中标人应及时调配其他保安员进行处置并服从我局指挥,认真执行完成好紧急任务及其他工作任务;若不服从调动,造成安全事故或事态扩大而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负责。

  8、因保安员未认真履行职责发生事故,造成我局工作秩序混乱或保安所管辖区域内发生安全事故、安全事件或损失,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以上违约责任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八、解决争议的方式

  执行合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由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事后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龙岗区人民法院起诉。

  九质疑方式

  我局已发布《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自行采购项目评审后质疑须知》,详见龙岗政府在线--信息公开--区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机关事务管理局--通知公告,网址http://www.lg.gov.cn/bmzz/jgswglj/xxgk/qt/tzgg/content/post_7898316.html。供应商可对项目评审过程、结果等影响自身正当权益的事项按《须知》向我局提出质疑,我局将书面答复。

  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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