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水务大楼节水标杆创建采购项目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2023年05月04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以下内容为本项目基本情况及必须遵守的条款,请应标供应商认真阅读、综合考量后填写《供应商对比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龙岗区水务大楼节水标杆创建项目

  2、履约地点:深圳市龙岗区

  3、履约时间:龙岗区水务大楼节水标杆创建工作须于2023年6月10日前完成。

  4、项目简介: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深圳市节水载体创建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进一步提高全民节约用水水平,充分调动各领域节水用水积极性,我局计划聘请一家专业公司协助指导开展节水标杆单位创建工作,并通过上级相关部门组织的评审验收、现场复核等工作。

  5、计划投资:人民币12.5万元,(大写:人民币拾贰万伍仟元整);结算价以实际采购金额为准(结算价为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服务的税费、人工费、安装费等其他全部费用)。

  6、资质要求:(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涵盖“节水”或“节能”项目);

  (2)需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附表中具有水平衡测试资质;

  (3)提供至少一个节水型单位、节水标杆、节水载体、水效领跑者等节水类型创建或咨询类项目。

  招标方式:投标方将资质要求的相关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龙岗区政府大院1楼1108室(联系人:郑英鹏,联系方式:18603030415),材料递交时间截至2023年5月8日18:00。

  二、采购清单及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项目

单位

数量

工作内容

1

水务大楼节水标杆创建

水务大楼节水标杆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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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包括:1.现场勘察用水现状并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及与标准之间的差距,提出对应的节水改造方案;2.实施节水改造、完善制度方案建设等,其中一级、二级、三级表计量率100%,且一、二、三级水表均为远传水表,并需接入我局智能监控平台。

创建申报书及佐证材料、评审复审检查的修改完善等

3

申报材料、佐证材料需齐全、完整、准确,符合《深圳市节水型机关单位创建标准》要求。

  三、验收标准

  1、验收时间:2023年6月(具体以上级部门实际验收时间为准)。

  2、验收标准:龙岗区水务大楼节水标杆创建工作需通过上级相关部门组织的评审验收、现场复核等工作。

  四、支付方式

  中标方开具相应数额发票及相关清单,我局以对公银行转账方式分批支付,具体付款时间以采购方财政审批流程为准,如果超过合同约定付款时间,我局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7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

  2、项目验收合格后付清合同剩余金额。

  五、售后服务

  1、保修期3年,保修期内中标方应免费提供备品备件及上门维护保养等工作。

  2、售后维保1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处理。

  3、中标方须承担节水标杆创建项目产生的专家评审等相关费用;

  4、如有上级现场复核检查,需派相关技术人员现场协助。

  六、违约责任

  1、中标方如超过履约期限,则每延期一天我局扣除款项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如中标方迟延交付达20日,我局有权解除合同,中标方应向我局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

  2、中标方分包转包的,采购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未支付的合同款不予支付,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七、解决争议的方式

  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或未尽事宜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至采购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质疑方式

  我局已发布《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自行采购项目评审后质疑须知》,详见龙岗政府在线--信息公开--区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机关事务管理局--通知公告,网址http://www.lg.gov.cn/bmzz/jgswglj/xxgk/qt/tzgg/content/post_7898316.html。供应商可对项目评审过程、结果等影响自身正当权益的事项按《须知》向我局提出质疑,我局将书面答复。

  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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