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红色物业”为引擎打造 “物业管理服务示范点”

发布时间: 2021年06月30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创新思路,以“一引擎、三突出”为钥匙,以创建“物业管理服务示范点”为载体,以“阳光招标”为抓手,“多管齐抓”、综合治理,有效破解政府物业购买服务过程监管缺失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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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以“红色物业”为引擎。“红色”是党员讲政治、讲党性的底色,是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本色。局党组督促指导物管公司健全和支持党支部建设,塑造“红色物业”,把党建工作融入公司发展,形成推动物业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红色引擎”。

  从源头治理上激活“红色元素”。在物业管理“阳光招标”中,直接把“党建引领”作为招标项目的必要条件,并设置合理的分数权重体现在招标文件里,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从双融双促上激活“红色功能”。选派“党建指导员”,帮助指导物管公司完善和规范党组织建设,推进党建工作与物业服务深度融合,尽可能在经营管理的关键岗位配备党员,实现党建与业务工作同促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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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突出标准化管理。“标准”是规范物业管理服务的“指挥棒”。局党组以标准化为导向,着力解决物业管理购买服务长期存在的缺人缺岗、履约不到位、服务质量欠佳等问题,设法提升机关物业管理水平。

  细化具体标准。对所有新招标的项目,在标书中设定服务质量的刚性约束条件,对被市区两级通报批评的物管公司设置扣分项目,从源头上严把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关”。制定《区机关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紧扣“文明、整洁、安全、生态”四要素,实施对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各环节、各岗位的标准化、规范化监督管理。

  抓实过程监管。健全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物业管理责任制,彻底整治依赖购买服务“以包代管、一包了之”的错误做法;充分发挥机关物业“楼栋长”过程监管的骨干作用,严格落实过程监管“日巡查”制度,切实督促物管公司履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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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突出履约考核。“考核”是检验物业管理服务的“风向标”。局党组成立区机关物业过程监管考评小组,对后勤中心的监管情况和物管公司的履约情况进行“双向考评”,并形成《问题清单》限期整改,推动物业管理服务提质增效。

  以考核论优劣。实行规范化“动态考评”,坚持定期考核与随机抽查相结合,采取“月考核、季通报、年考评”办法,对物管公司履约情况和服务质量进行“公开、公平、公正”考核,对考核优秀的评为“星级物管公司”。

  以考核定奖惩。物管公司年度履约考评为“合格”及以上的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对考核发现的问题,根据不同性质采取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扣除违约金、不再续签或解除合同、列入失信黑名单等方式进行严肃处罚;对考核“优秀”、机关干部群众满意度高的,给予通报表扬、推广其成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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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是突出服务满意度“满意度”是评价物业管理服务的“成绩单”。局党组坚持把机关干部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重要标准,通过实行“满意度测评”办法,督促引导物管公司全面履行《合同》约定,将每项物业服务做实做好、做出品质。

  实行“动态测评”。制定实施《局购买服务履约情况满意度测评办法》,围绕物业管理“文明、整洁、安全、生态”四要素设置综合测评标准,以定期测评与随机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机关物业管理服务满意度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和履约情况在区机关单位进行“线上公示”。

  强化“结果运用”。在服务满意度测评结果中,凡涉及物管公司履约问题的,纳入“履约考核”,按履约考核办法处理;凡涉及监督管理问题的,由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立行立改,并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责任人视情况做出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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