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公共机构节能项目检查 力争创建全国(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

发布时间: 2015年09月06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2015年9月1日,为创建全国(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迎检工作,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班子带队调研,检查督促节能项目落实情况。

  为顺利完成我市“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改造目标,创建全国(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积极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一是通过公开招标进行了综合型合同能源节能改造,由节能服务企业投资对财政大楼等单位进行了综合节能改造;二是采用国内外先进的节能技术,对中央空调、照明等重要用能设备进行了节能改造,区府大院照明灯具经LED照明改造,节能率超过60%,区府中央空调系统冷却塔经改造节能率超过15%,有效降低了能源消耗;三是将技术节能与管理节能相结合,建立了区府大楼能源消耗实时监控平台,实施了水、电分项计量和监控管理,及时掌握能源消耗及能源成本信息,量化评估节能效果,最大限度提高公共机构资源利用率,实现综合节能率20%以上。

  现场查看及检查台账后,毛晓俊局长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加强节能宣传力度,请专业公司开展全方位的系统的宣传工作,营造机关节能的良好氛围;二是在区府大楼应用节能透水砖,促进水资源的循环利用;三是聘请专业节能公司对区府大楼进行专业评估,针对老旧设备耗能大的问题设计科学合理的节能方案。

  文/陈蓉君 鲜永江  图/胡光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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