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大力推动国家节约型机关创建--数量居全市之首

发布时间: 2022年12月13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近年来,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积极落实绿色低碳发展要求,扎实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取得了较好成效。今年11月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公布第二批节约型机关建成单位名单的通知》,我区31家单位获评“国家节约型机关”,创建数量居全市之首,充分发挥了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引领作用。(一)源头把关抓落实。先后制定出台《龙岗区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暂行办法》、《龙岗区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指南》等制度,建立健全巡回检查、设备维护、用水计量等管理举措,以清单管理明晰岗位职责,实现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管理。目前已建成165家节水型单位,创建数量居全市之首。(二)节能改造挖潜力针对全区公共机构分布散、设施旧的实际情况,坚持对既有建筑开展节能改造和能源综合一体化管理,大力推进光伏示范项目建设和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普及,在工程项目建设、设施设备更新中推广能耗监测系统、照明系统、空调系统节能改造,倡导使用自动启停水泵控制系统、用电设备时间控制器、太阳能热水器等节能装置或设备。近年来,龙岗区已累计投入节能技改资金近千万元。(三)市场参与成效大。通过市场化机制激发市场内驱动力,引入社会资本开展节能改造和运维管理,组织节能服务公司对重点用能单位、公共机构、大型公共建筑等开展节能诊断,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等新型管理模式。目前已有20多家公共机构开展了合同能源改造,经能源审计核准,改造后照明系统节电率可达60%以上,空调系统节电率达30%以上,全部改造项目每年可节约电力446万kwh,节约电费500余万元。(四)广泛引导开新局。今年来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绿色发展等主题,以“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世界水日”为契机,多角度、多形式开展节能宣传进街道、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的“五进”活动,举办知识有奖问答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20余场次,普及绿色低碳新理念,营造节能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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